三、选拔工作具体安排:拟于2017年12月13-15日组织“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四)选拔程序监督机制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院招办:86110153、0157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举报信箱:dy_jjjc@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二、选拔程序1.审核和公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成立校本部、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三个考核专家小组(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并设组长1名)。考核小组采取盲审方式对考生的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科研成果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2.综合考核(1)考核时间:2015年12月24日8:00报到(2)报到地点:研究生院319阶梯教室(3)分组:分为临床学院组、校本部一组和校本部二组。临床学院组
六、选拔程序监督机制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举报信箱:dy_jjjc@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86110153、0157
一选拔原则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选拔原则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选拔原则
一、选拔原则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选拔原则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选拔原则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