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条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录取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两种。定向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学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各类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闽医大〔2014〕113号)。录取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两种。定向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学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各类研究

第一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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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招生学院(部)分管领导、纪委、研究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各招生学院(部)应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部)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学院(部)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英语听说能力;(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各招生学院(部)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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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计入今年招生计划;去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的考生不计入今年招生计划。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校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如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各学院(部)可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制定公布复试工作具体程序、办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考生公布。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校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如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