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7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分类考试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分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分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第二十六条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四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联系人:谭老师监督电话:020-电子邮箱:jcs@.cn
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一)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现代学徒制招生根据生源不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高中生)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生)的考核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权重比例为1: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2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一经录取,不得转专业。第一节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一)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现代学徒制招生根据生源不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高中生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
第四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zsb@.c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zsxx.html
第四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大三年级学生,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三年级学生,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000元/人。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享受免学费资助。学校奖助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