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原则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1)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第一志愿填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中: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②如按照规则①录取没有满额的,按学院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填报志愿2015年9月6日至9月8日,考生凭本人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填报志愿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征集志愿,没有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高职对口中职征集招生资格。丢失密码函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重设密码。

(三)征集志愿(按广西招生考试院安排)1.征集志愿时间:5月17日10:00-18日8:00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5月7日,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2018年9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五)投档录取。5月9日至11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第四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

2.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每个轮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将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每个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录取的过程中,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

2.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参加了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的总成绩进行排序,等级高的排名靠前(顺序为3A、2A1B、2A1C、2A1D、1A2B、1A1B1C、1A1B1D、1A2C、1A1C1D、3B、2B1C、2B1D、1B2C、1B1C1D、3C、2

第二条5月13日至14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我校具体录取原则如下: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2.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

2、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排序规则: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十附加分。即: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若总分相同,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原则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