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
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
招生监督我校插班生招生全过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使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021-。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1。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以及计划招生计划为26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8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4人社会学(社会管理)5人社会工作3人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4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教高函20202号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关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关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