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学校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参考信息详见附表,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s://bm.***.cn/),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
(2)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6月3日在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s://bm.***.cn/)和学校网上报名系统(https://wsbm.ecust.edu.cn/)中公布。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填报“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该批次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照学校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专家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围面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未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
(5)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总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综合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总分=高考成绩(满分折算为850分)+面试成绩(满分按150分计)
(6)关于综合总分相同时的说明: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次以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7)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将由上海市统一向学校提供。
注: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学校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入校考试防疫注意事项及《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请报名考生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招生计划及专业2019年我校在上海市投放招生计划20名,采用综合评价模式择优录取,并按理工科大类(包括现已开设的29个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在入学一年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专业。
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附表: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和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专业名称华东理工⑴物理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学校:德国勃兰登堡工业大学)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精细化工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无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咨询及联系方式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咨询电话:021-传真:021-电子邮件:zsb@.cn本科招生网:http://zsb..cn/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学校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参考信息详见附表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名额不超过本校当年在上海来源计划的20%。的报考专业详见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招生数量待我校来源计划确定后另行公布。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8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