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中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

选拔考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2.考生确认:初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2019年5月15日前网上缴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培养目标及选拔对象“卓越教师计划”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和造就未来的卓越教师和教育家为目标,选拔基础扎实全面,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免费师范专业就读。“卓越教师计划”选拔对象限定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和重庆市。“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将其培养成为

选拔对象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选拔条件(须同时满足):(1)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2)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4)学习成绩优秀、品格良好,对我校有浓厚兴趣。

选拔对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卓越教师计划”选拔对象为: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具有从教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上海、浙江两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大夏计划”选拔对象为: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经过综合评价证明具有创新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4年两项计划自主选

选拔对象“卓越教师计划”选拔对象为: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具有从教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上海、浙江两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大夏计划”选拔对象为: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经过综合评价证明具有创新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4年两项计划自主选

选拔对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