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姓名”,首页做好目录,将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一)有效身份证件
1.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准考证
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港澳台招生平台https://www.***.cn/下载。
(三)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四) 推荐信(两名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推荐信)
(五) 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六) 各类证书和成绩单(如托福、雅思成绩单等)
(七) 博士考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攻博个人研修计划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网络远程考核环节。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点地址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

八、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6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19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

七、考试1.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报考会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2.初试地点安排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生专业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6个学科专业对外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学位有4大学科门类38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8个专业类别对外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详细招生专业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一)网上报名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要求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

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