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要求1、推免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各单位要树立质量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注重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考查,明确推荐条件,规范推免程序,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2、全校上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提前在网上公布学校的推免生实施方案,将相关信息和终推荐名单面向全校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
(二)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推免办公室)主任:张国华副主任:薛立刚胡刚成员:赵丹梅董如国刘洪涛周恩远党振干荀海鑫张红勇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提出分配比例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具体事宜。
一、指导思想遵循“立足应用,精准育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选拔推荐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促进优良学风和教风的提升,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六、推免基本条件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每学年综合素质成绩排名居专业前30%;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绩点3以上);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思想品德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6、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7、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8、学术研究兴趣浓厚,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9、对有特殊学术专
6、我校推免工作结束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具体工作。附件:1.能力业绩成果量化指标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能力业绩成果量化指标成果等级分值科研成果奖国家一等奖在符合基本条件下,有效名次内直接推免二等奖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在有效名次内直接推免三等奖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五名作者直接推免;第五名之后,有效名次内100分。省部级一等奖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五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六名100分,从第七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二等奖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三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四名100分,从第五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三等奖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二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
四、名额分配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院,均可分配名额。根据以下因素进行分配:1、应届本科毕业生数;2、上一年接收推免生的情况;3、学科专业建设的情况(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特色专业等);4、省“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重点支撑学科等情况。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推免生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通过无故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其有失诚信之行为将被记入毕业生档案,并减少该学院次年名额分配的数量。
(三)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不少于3人的教授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遴选、推荐。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副教授以上教师代表、相关期刊杂志及赛事主办单位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一)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郝传波副组长:张明华刘春生陈凯云成员:张国华胡刚薛立刚苗雨赵振民晁晓云李伟(纪检)于凤云沈显庆张鸿波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名额分配、条件标准的修订、解释和推荐名单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