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材料审核2018年3月,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申请-审核制的考核办法以《湖南大学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1.考生申请2018年12月18日-20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24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程序1.考生申请2018年12月18日-20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24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见各招生学院通知)。2.学院资格审核2018年12月21日-24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校参加综合考核。
2022年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审核制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
一、招生学院、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1.招生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医学院。2.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2.学院资格审核2018年12月21日-24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