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细则1.复试考核方式分为评审《研究计划》与面试。2.请考生认真填写《研究计划》,复试小组专家对《研究计划》进行评分。3.特殊情况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实地面试、电话面试、视频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学院电话通知申请人。复试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研究计划》进行面试后,作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意见。4.复试结果以研究计划得分并参考面试综合评价意见确定,并回复待录取的结果。

三、申请条件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备注403法学院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实行学生与导师优先双向选择030101法学理论01法理学(含西方法理学)02法律社会学03法律经济学030102法律史01中国法律史02外国法律史03比较法律传统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宪政理论0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3立法学030104刑法学01中国刑法学02外国刑法学03刑事诉讼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1民法学02商法学03私法一般理论030107经济法学01经济法基础理论02竞争法03财税金融法0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房地产法学03

六、培养工作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2.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六、培养工作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具体包括:(1)经本科所在学校和院系同意,推免生可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包括做本科毕业论文等;(2)推免生大四期间可提前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成绩认定办法遵照我校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六、培养工作被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1.专业基础厚实者,经导师考查,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教师和院系所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六、培养工作: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1、优先确定导师,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及任课老师所在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4、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为硕博连读生。

六、培养工作1、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2、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六、培养工作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3.可以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法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对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硕士生,可以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并享受学校有关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