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四、奖学金及学习费用1、奖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执行,只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生均可申请有关奖学金。2、在我校的港澳台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标准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标准,实际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3、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1、考试科目设置: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十、入学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电话:+86-27-67861488,67867707,67861477传真:+86-27-67867707Email:yjszb@.cn网址:http://.cn/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9)电话:+86-27-67861488,67867707,67861477传真:+86-27-67867707Email:yjszb@.cn网址:http://.cn/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①网上报名编号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一、招生类别符合教育部有关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者,需参加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二、招生专业详见《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