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3日起,获得网络远程考试资格的考生,可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jnu.edu.cn--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6日

(三)统一考试。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统一考试报名前,学校将公布可接受定向类别报考的专业及拟招生人数。(2)2018年拟招收定向生专业统计表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收定向生指标经济学院020101政治经济学≤3020204金融

2021年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统一考试。

2016年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大陆生)招生简章统一考试。

(三)统一考试。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30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3.初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17日。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

(三)统一考试。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20%。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20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3.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

三、经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七个专业2017年暂不安排招生。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文学院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Z1海外华人文学第一临床医学院100202儿科学100212眼科学100214肿瘤学100217麻醉学105109外科学(专业学位)研招办2017.1.10

三、经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五个专业2018年暂不安排招生。学院名称专业006文学院0501J1高级秘书与行政助理学013管理学院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016第一临床学院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09外科学(专业学位)暨南大学研招办2018-1-10

(三)统一考试。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产业经济研究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2)20

(三)统一考试。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产业经济研究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2)20

(三)统一考试。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产业经济研究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