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我校2019年面向江苏及江苏省外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
第六条 我校在江苏省内招生代码为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具体报考要求参照《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须知》,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
第七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实施录取工作。录取期间,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报考我校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类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5分、每取得一个“A”加3分,每取得一个“ +”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志愿优先后,按文化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体艺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体育类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我校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年为:文科类5200元,理科类5500元,工科类5800元(其中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学费为7800元),艺术类6800元,体育类5300元;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1200-1500元。
第十一条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境外学习交流奖学金等,并与浦口区沿江街道设立“沿江-苏二师协同创新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进步;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爱心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帮助。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还协助特困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招生办电话:025-83758148
招生办传真:025-83758199
招生办网址:http://zs.***.cn/
电子信箱:jssnuzs@***.cn
答案来源于:2019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答:2012年底,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评估,改制为普通本科学院。2013年首次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名义正式招生,招生代码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我校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2016年,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
答: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53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答:新生入校一年后可以申请转专业。新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按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在校期间一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已取得学籍并注册入学;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各专业转出和转入比例为20%。具体规定以当年教务处有关规定为准。
答:今年新增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英语三个专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简介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简介数字媒体艺术
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简介美术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2.浦口校区:南京浦口区沿江街道浦洲路3号邮政编码:210032
第九条体艺类专业录取原则1音乐学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
1音乐学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3体育类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
第八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报考我校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级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类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2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加5分每取得一个加3分每取得一个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436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31162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石湫校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西路6号草场门校区地址南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