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材料审核1.审核:2019年2月26日,经济管理学院报名资格审核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2.公示:2019年2月26日,将通过材料审核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3.移交:2019年2月28日,将上述通过公示后的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及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

2022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通知报考导师审核

(二)材料审核与初选1.材料审核2019年3月4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及其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2.学科初选3月5日,根据考生所提交材料在征求报考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学科考核组对考生进行合格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将该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公示初选名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选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将合格考生材料在学院公示板及学院校园网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4.通知考生本人3月9日公示

1.材料审核2019年3月4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及其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

四、资格审核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情况进行基本的资格审查。学院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科特点及培养相关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进行复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

2022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资格审核

2022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通知申请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情况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学院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科特点及培养相关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进行复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

四、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前,招生导师通过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现场确认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四、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前,招生导师通过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现场确认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同其导师共同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由导师和申请人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经申请人导师书面说明并由申请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证实二人师生关系后,可视同申请人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