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6.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7.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8.男女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
10.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
(2)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 无明显体味
(5)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第五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护理、助产、药学专业66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份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入我校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电话:0597-2751453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网址:http://zs.***/
E-mail:lymxlth@***
答案来源于:2019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4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20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20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考生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20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高考生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19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20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18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019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