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综合答辩(1)时间:2019年1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形式: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设1名考核秘书。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3)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4)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留存备查。

4、录取工作(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连同相关考核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并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2)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1、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实施。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办法同时废止。

2.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综合笔试(1)时间:2019年1月2日下午1:30-4:30;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明达楼**教室(2)形式:闭卷(3)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学科及老师专业方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卫生管理与政策领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方法及其应用能力。

1、考生申请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至报考学院审核: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至报考学院审核:(1)《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提供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学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5

一、选拔原则博士生招生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择优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占50%)形式:性,5天内完成,满分100分。由考生自行联系报考导师完成。内容:(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2)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报考科学学位考生偏重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偏重临床技能考核。具体考核由报考导师确定并完成。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设计和实践操作考核情况,填写综合能力考核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形式:护理学院考生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综合答辩,根据初审学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核,每组答辩专家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应用和表达交流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1月1~5日学院初审报考材料,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1)考核专家组:学院可按专业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遴选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3名博士导师)组成,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2)考核方式: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考核组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过程有相应书面记录。(3)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内容包括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综合考核(1)考核专家组:学院可按专业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遴选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3名博士导师)组成,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2)考核方式: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考核组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过程有相应书面记录。(3)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内容包括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