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方式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五、学习年限全日制一般为三年;兼读制不超过五年。全日制一般为三年;兼读制不超过五年。
(三)报考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
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4.品德
一、报名(一)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12号信箱,210023Tel:0086-25-85811028,Fax:025-85816077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cnE-mail:nzyyzb@.cn2019港澳台博士专业目录.pdf2019港澳台硕士专业目录.pdf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11月22日联系部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12号信箱,210023Tel:0086-2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