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理学1.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2.法的发展: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3.法的运行:法的运行概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方法;法治与法治国家。4.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与利益;法与人权;法与秩序;法与正义;法与效率。5.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科学技术法与生态文明。

1.民法总论: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物;民事行为;代理;期限与诉讼时效。

三、考试基本要求1.掌握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能够运用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739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本考试是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之专业基础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法学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三、考试基本要求1.掌握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能够运用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四、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五、考试内容(一)

一、考试目的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

4.债权分论:合同概述;合同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买卖合同;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6.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概述;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

3.债权总论:债的概述;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四、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本考试是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之专业基础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法学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