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考试题型分为四个板块:1、选择题;2、填空题;3、名词解释或简答题;4、论述题。其中第1、2两个板块考核中外美术史方面的综合基础知识;第3板块考核对中外美术史领域涉及的基本术语和概念、风格流派、艺术家与作品、艺术思潮等的理解和认识;第4板块考核运用美术学研究方法论针对美术现象生成进行分析探索的能力。

2.题型要求考生分别以填空和选择的方式,对涉及上述内容的20个题目进行解答。II.分析简答

2.题型要求考生以图文形式完成主题定位分析、设计方式元素分析、创意策划分析等内容,并写出不少于200字构思文案说明。II.创意构思要求考生以图文形式完成主题定位分析、设计方式元素分析、创意策划分析等内容,并写出不少于200字构思文案说明。II.创意构思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本考试是测试考生对环境设计内函、工作目标及综合设计能力的考试。考试范围包括设计构思,设计方法、综合创意设计表现。

四、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命题设计的形式,考察考生对功能与空间的认识理解与综合构思设计能力,设计深化能力与专业设计表现能力。具体内容及分值比例参见“考试内容一览表”。

1.考试要求要求考生对场地环境特点、功能要求、设计构想等有一定设计分析能力及专业表现方法,

五、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生根据考试题目完成以室内空间为主或景观设施为主的环境设计方案,。具体包括:综合分析、设计构思、深化设计。总分150分。I.综合分析1.考试要求要求考生对场地环境特点、功能要求、设计构想等有一定设计分析能力及专业表现方法,2.题型试卷提供命题文字说明或场地平面图,要求考生针对功能及设计要求,做相关研究分析,并完成相关设计分析图及文字说明(设计说明不少于200字)。此项计40分。II.设计构思1.考试要求要求考生根据相关分析进行设计方案的综合构思,提出设计构思的形成方式过程,设计目标及所选择的设计形式方法等内容。2.题型要求考生以草图的

一、考试目的本考试是全日制艺术专业学位(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之专业设计考试。学校根据考生参加本考试的成绩和其他三门考试的成绩总分来选择参加第二轮,即复试的考生。

三、考试基本要求1.具备一定的环境设计专业基础或相关设计基础,以及分析构思能力。2.具备较好的设计综合表现能力,一定程度的手绘表现能力。

2.题型试卷提供命题文字说明或场地平面图,要求考生针对功能及设计要求,做相关研究分析,并完成相关设计分析图及文字说明(设计说明不少于200字)。此项计40分。II.设计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