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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组织机构

2019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组织机构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7-02 06:50:11 解决时间:2019-03-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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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政策,制定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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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考核方式和志愿填报2021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条申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第二条申报方式:考生登录南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下载《南宁学院2021年对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后如实填写,打印两份贴好相片,连同支撑材料(如身份证、中职学校学生证、毕业生、获奖证书、户口本等等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潘炳捷,联系电话:0771-5900802。
第三条对申报成功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0:30在南宁学院校内(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均为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满分300分。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测试结束后,我校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招生网(http://zs.***)公布考生成绩。
第四条志愿填报: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新生入学2021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学年、二等800元/生/学年、三等600元/生/学年。
国家金:43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金(二等)23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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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5月13日至14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我校具体录取原则如下: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2.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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