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收到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要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是否被拟录取以考生接受待录取为准。
(一)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复试录取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30%
录取工作(一)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复试录取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30%(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2.复试录取成绩不合格(<60分)。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4.不符合报考条件。5.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二)监督制度学校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申诉电话:0532-,Email:jiwei@.cn,部门:监察处
(四)复议制度学校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和学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生处、监察处、培养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监察处处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处、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校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学
(三)回避制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2021年济宁医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处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济宁医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
(五)办理拟录取手续。1.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2.考生收到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要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是否被拟录取以考生接受待录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