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推免生统一到校医院体检,外校推免生须提前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复试前携带本人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报到。
推免生被我校拟录取后,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复试具体事宜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联系人:郭老师、周老师
学院联络表
| 学 院 | 办公电话 | 联系教师 |
| 土木工程学院 | 85071223 | 刘老师 |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68052755 | 张老师 |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85071235 | 任老师 |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85071538 | 徐老师 |
| 理学院 | 85071560 | 徐老师 |
| 商学院 | 86870253 | 王老师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85071598 | 盛老师 |
| 管理工程学院 | 86875755 | 柯老师 |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68052206 | 王老师 |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86877375 | 单老师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6877067 | 任老师 |

复试政审推免生须提前下载《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见附件),复试报到时提交给相应的复试学院。

录取工作(一)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复试录取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30%(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2.复试录取成绩不合格(<60分)。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4.不符合报考条件。5.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二)监督制度学校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申诉电话:0532-,Email:jiwei@.cn,部门:监察处

(四)复议制度学校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和学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生处、监察处、培养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监察处处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处、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校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学

复试收费报考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的推免生复试费为240元,其它推免生复试费为180元。

(三)回避制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体检本校推免生统一到校医院体检,外校推免生须提前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复试前携带本人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报到。

(八)体检学校按照上级有关体检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