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东区学子餐厅背面往东转约100米研究生院办公楼。
(一)资格审核1、户籍证明。我校考点仅接收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音乐、美术特殊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及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在我省报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
二、确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东区学子餐厅背面往东转约100米研究生院办公楼。
四、网上缴费报名费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11位数字【17+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年度+报名号,比如:)登录系统交纳报名费,网上重复报名的考生请选择信息准确的一个报名号交费,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无须再交纳报名费和文具费,网上未交纳报名费考生无法进行现场确认。部分考生未通过网报学历(学籍)校验审核,报考点将在现场确认时对此类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证件审核(一)户籍证明。我校考点仅接收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往届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
(一)户籍证明。我校考点仅接收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往届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现
三、确认流程(一)资格审核1、户籍证明。我校考点仅接收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音乐、美术特殊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及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在我省报名的,须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
二、确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东区学子餐厅背面往东转约100米研究生院办公楼。
(一)资格审核1、户籍证明。我校考点仅接收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音乐、美术特殊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及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在我省报名的,须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