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1、复试名额根据各博士生导师复试合格生源总分排序确定。2、根据考生的初试(含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科专业导师计划择优录取。入学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青海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序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青海大学,必须署名青海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青海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青海大学将在国家及各
九、其他(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二)根据考生的初试(含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科专业导师计划择优录取。入学后待遇、收费及奖助学金标准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三)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青海师范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序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
九、其他(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二)根据考生的初试(含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科专业导师计划择优录取。入学后待遇、收费及奖助学金标准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三)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青海师范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序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
九、其他1、复试名额根据各博士生导师复试合格生源总分排序确定。2、根据考生的初试(含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科专业导师计划择优录取。入学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青海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序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青海大学,必须署名青海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青海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青海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它说明
一、报名条件 我校博士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青海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三、报考材料提交 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青海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报考材料(详见附件)寄(送)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逾期未寄送报考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青海大学2019年博士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终准考考生名单于2018年12月底前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时间:由2018年11月1-10日调整为2018年11月10日9:00-2018年12月1日17:3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确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凡不按报名须知和招生简章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完整与学信网一致,否则
五、其他说明 1.准考证通过网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2019年3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青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打印准考证的通知)。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报名材料寄送至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3.通讯信息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行政楼C区214室)联系电话:0971-5310695注: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若实行"申请-审核"制,相关要求按"申请-审核"方案执行。附件:1.提交材料审查表2.本人自述3.专家推荐信4.考生政治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