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费用和待遇1.除部分专为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开设的项目之外,其他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2019年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2.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我校交纳相应的学费、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医疗政策与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其他费用自理。3.学生在学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学校设立的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4.所有在我校研究生宿舍入住的研究生,均需按2019年住宿费标准缴纳住宿费。2018年录取的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9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住宿标准将执行深
1.申请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纳完报名费),书面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所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的截止日期及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下午5:00。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新信息(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n)中相关栏目。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院内。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地址仅接待招生咨询,不接受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寄至所申请的院系。)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8610)62781380电子邮件:grad@.cn3.我校各院系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表附后。4.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享受同样的资助奖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院内。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地址仅接待招生咨询,不接受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寄至所申请的院系。)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8610)62781380电子邮件:grad@.cn
3.我校在举行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呈递给报考院系。(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呈递给报考院系。
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
八、学位、学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查:①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须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②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的认证件。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二)学历学位条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八、学历、学位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考核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