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名单和预录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必须进行拟录院校的确认。
2.2019年3月25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
3.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4.确认流程:
(1)时间:2019年3月27--29日
(2)地点: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
内容要求备注选择确认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拟录公示中的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由县、市、区招办信息员按考生选择通过工作网进行确认打印确认表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内容要求备注选择确认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拟录公示中的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由县、市、区招办信息员按考生选择通过工作网进行确认打印确认表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5.2019年4月2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
6.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2019年7月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2.邮编:655011
3.学校网址:http://www.***/
4.咨询电话:0874-3126727
5.监督电话:0874-3416110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12月25日
-10-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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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内容及评价标准(总分值200分)序号模块内容及评价标准分值时间分配具体要求1自我介绍1.自我认知。20分1分钟2.考核心理素质,逻辑思维。3.语言表达能力。2命题回答1.正确理解题意并能紧扣题目回答。80分3分钟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问答题,每生抽取3道题并选取2道回答。问答题全是性题目(主观题,无标准答案),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
(一)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宣传部、审计监察处、保卫处、后勤处、相关院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招生对象要求学费(元)药品经营与管理文科2060 5000.00理科20 三校生20建议药学类相关专业报考 眼视光技术文科2060 理科20 三校生20建议医学类相关专业报考卫生信息管理理科2060建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成绩达B等及以上报考三校生40建议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中加合作办学)文科1540建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考试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附件: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报名名单
(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和综合成绩,先按专业排序,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2.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除技能获奖免试生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4.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要求五官端正、无色盲、
录取办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招生督查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3录取公示拟录名单和预录名单将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学校于2021年7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同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招生录取组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简章、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考生信息汇总、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制定录取规则、完成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3.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招生就业”上公示。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学校于2018年7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同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公示1.拟录名单和预录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必须进行拟录院校的确认。2.2019年3月25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3.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4.确认流程:(1)时间:2019年3月27--29日(2)地点: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