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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助学政策

2019年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助学政策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16 11:29:12 解决时间:2019-12-2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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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助学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岗位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现有:

(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

(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5000元/人;

(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标准:5000元/人;

(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3000元/人;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高可贷8000元;

(六)其他:学校奖学金、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等。

  中专 数据中心 2019-12-2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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