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3.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5.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22日-2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5月21日(周二中午12: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在总成绩有效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
(二)有关事项
1.录取分数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9日12:00之前,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查分申请表到学院教务处登记查询,查分电话:(0813)8283593。逾期不予办理。
4.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2021年4月23日-4月27日)携带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四教学楼B201办公室)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或者将上述资料发送邮件(邮箱:@***,放弃录取申请书须考生本人及家长手写签字后拍照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来电【(0813)8283555】确认学院是否收到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后的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护理专业“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4日17:00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四教学楼B201办公室)现场提交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公交线路
(一)315路(汇东公交枢纽站-川卫康院)公交线路
上行:汇东公交枢纽站(起点站)→客运总站→兴达数码广场→市政府→广厦→泰丰大厦→蜀光中学→三八路→东源半岛→和平小学→文化艺术中心→柑子坳→坳店子→川卫康院(终点站)。
下行:川卫康院(起点站)→柑子坳→文化艺术中心→和平小学→东源半岛→三八路→蜀光中学→泰丰大厦→广厦→市政府→兴达数码广场→自贡电信→丹桂大街中段→客运总站→汇东公交枢纽站(终点站)。
3月27日运行班次:8:00、9:00、10:00、11:30、14:00、16:00、17:00、18:00、19:00,共计9班。
(二)途经线路306路
汇东公交客运站-交通苑-南湖体育中心北门站-南湖体育中心站-板仓孵化园-蓝天科站-荣川路站-华西能源-东方物流-釜溪文博园-安益科技-龙乡大道中段-返乡兴业园-东环线园区路口-釜溪文博园东站-坳店子-李家湾-江姐村-啤酒厂-一碗水-大安政务中心-东大川南-大山铺城乡客运站返回
3月27日运行班次:6:50-18:00,每30-40分钟发一趟车。
★自驾路线
自驾车到校的考生及家长可直接导航输入“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新校区)”即可到达学院。
单独招生必须按照普通高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考生须遵守如下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开考前40分钟,有秩序地排队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应服从、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
(三)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四)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考生禁填;得到试卷(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
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保持答题卷(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面试或技能测试时,只允许报自己在本组的“顺序号”,即“第X组第X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若透露相关信息,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及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七)开始作答时,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书写,所有科目一律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等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描清楚。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答题;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书写;一律不准使用添卷纸,也不准答在草稿纸上;答题时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八)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
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九)考场内保持安静;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提前出场的考生要按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题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题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后依次出场。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及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考生参加完考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文化考试 | 3月27日9:00-11:30 |
| 综合素质测试 | 3月27日14:00开始 |

(一)考试方式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2.技能测试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大纲编号学院(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要点1护理系护理专业技能:1.无菌技术;2.穿脱隔离衣;3.口腔护理;4.皮内注射法;5.皮下注射法;6.肌内注射法;7.静脉输液;8.吸氧;9.女病人导尿术;10.铺床法(随机抽取一个项目,考查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通用技能:1.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2.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3.职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二)招生专业编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收费标准护理医药卫生类4100元/生.年(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2.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务工作。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的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

(二)招生专业编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收费标准护理医药卫生类4100元/生.年

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邮政编码:643000咨询电话:(0813)(传真:)监督电话:(0813)学校招生网:http://www..cn/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邮政编码:643000咨询电话:(0813)(传真:)监督电

(三)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

(一)录取规则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2.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

2.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录取(一)录取规则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2.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