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101人。校园占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94.68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0种,电子期刊38054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现有专任教师1157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938人。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7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11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
建有10个实验实训中心,内设197个学科专业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校外建有129个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60项。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现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学院和基础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近年来,主持承担省级教改项目28项。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3个。共承担科研项目817项,其中国家级科研课题12项、省部级科研课题88项、厅局级科研课题493项;获得科研奖励566项;授权专利176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高校技能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共计541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53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67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8项。

第十六条学校荣誉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自主创业参与率6%以上。2015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6年获评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7年获评首批全国创

第十二条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至少可以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第十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成立时间:2011年4月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体制: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8800-19800元/年;专科专业:98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