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内容:见表二表二、复试内容专业名称复试科目口试科目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城市经济学金融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投资学、英语听说货币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学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英语听说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数量经济学英语口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运筹学统计学统计学、运筹学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学、英语听说金融学综合(金融市场、金融学)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分析民商法学民商、商法、法律英语民法、商法国际经济法、民事
(四)新生奖学金。标准:0.5万元/生/年。名额:按照研究生新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评选。范围:凡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考生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保留至复试结束。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一)初试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23日。2、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九、体检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一)录取规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复试内容:见表二表二、复试内容专业名称复试科目口试科目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城市经济学金融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投资学、英语听说货币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学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英语听说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统计学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统计学统计学、运筹学数量经济学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统计学统计学、运筹学商务信息管理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综合知识与能力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
(二)拟招生人数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各专业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三、学制及学习方式学制两年半,全日制学习。四、学费1、经济、管理、文学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2、法学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3、马列类6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5万元。五、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二)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一)录取规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二)录取程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