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入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1.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现场巡视,加强监管。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1-69982847;学院监督电话:021-
六、信息公开在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复试工作方案、安排、程序、录取原则等实施细则、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二、组织管理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对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院博士的复试录取工作;2.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安排和程序,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并组织实施,复试前向考生进行宣讲并在院官网发布;3.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负责将各复试小组及其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4.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
七、学费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告。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复试工作中,采用综合性、多样性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及“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四、复试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由面试组成,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满分200分。复试专业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100分)城市公共设施信息化管理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00地点: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仪表楼310室每位博士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电子文档保留三年,副本上报研究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大学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审查的材料:
4.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另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出的复试面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面试工作。
七、拟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会计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者(60分以下),也不予录取。硕士考生的后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复试结束后,学院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3.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五、拟录取1.考生的后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之和。录取时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专业进行排序,根据考生后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成绩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结束后,学院要将复试结果经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