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上海交通大学一年级在读学生(2017级),除按学校规定的不能参与自主调整专业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均可报名。
1.招生对象、专业范围上海交通大学2016级在读学生(除按学校规定的不能参与自主调整专业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均可报名)
1.招生对象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终资格以阳光平台公示通过为准)、上海综合评价拟录取、浙江综合评价拟录取(暨三位一体)的所有考生。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我校致远荣誉计划本科生2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39高校学科排名以上且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4全国类学科普通班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本科阶段有科研经历并在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大学生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招生报名通知
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招生报名通知2023年医学院可招收致远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导师名单见附件1。
1我校致远荣誉计划本科生2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39高校学科排名以上且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4全国类学科普通班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本科阶段有科研经历并在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大学生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招生报名通知
1我校致远荣誉计划本科生2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39高校学科排名以上且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4全国类学科普通班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本科阶段有科研经历并在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大学生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招生报名通知
二、选拔流程1.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s..cn/Equivalent/EquivalentZheCe.aspx)中填报符合致远荣誉计划导师(名单见附件1)的直博生志愿。(须使用IE浏览器)2.获得直博生拟录取资格后,经导师及培养单位同意后,填写并提交《上海交通大学荣誉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与申请表同时提交材料包括:①个人陈述;②本科成绩单;③成绩排名证明;④发表论文;⑤博士研究计划;⑥两封专家推荐信。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后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2
三、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电话:021-63846590转776248传真:021-53068810Email:yzb@.cn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本站右上角招生院所栏目附件1:2019年医学院可申请致远荣誉计划导师名单.xlsx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荣誉计划申请表.docx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9月13日
一、招生对象:1.具有学术志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社会责任感;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3.本科专业纳入教育部基础拔尖人才计划培养或所在学科居全国排名前10%,本科成绩排名前列;4.本科阶段有科研经历并在SCI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大学生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