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cn。
符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外语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
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监督机制本次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
监督机制1.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2.校招生监督小组将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1-。
监督保障机制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对计划、报名、审核、公示、录取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依据《普通高等
监督约束机制(1)上海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2)我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组织与监督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学校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校测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校测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
监督机制1.为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邮箱:jcc@.cn。2.我校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3.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入围校测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021-邮箱:jjjc@mail..cn
四管理监督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在各相应环节对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
管理监督1.上海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2.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电子邮箱:jiwei@.cn。
管理监督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