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凡申请学院的考生于2019年3月13日18:00至3月22日18:00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进入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高考报名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完善、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缴费,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一)文化素质笔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笔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我院统一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按照“试点先行”的办法,我院部分招生专业将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计算机测试(简称“机测”)联考改革试点,具体以我院考试安排为准。其它未组织机测的专业,将进行如下安排:
1.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满分2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满分200分。
第十五条学院于2019年3月23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23日上午8:30-11:30统一进行笔试,3月23日下午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六条学院于2019年4月4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成绩和预录取结果,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布,并及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被我院预录取的新生于2019年4月4日至15日17:0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到时间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机测、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200分,两者直接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报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招生总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不分专业和科类);住宿费标准为65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根据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学院技能竞赛奖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500元、特别贫困每生每年3500元。
第二十四条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五条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学院在9月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28日
准考证、缴费票据要保存好,以备9月开学时使用。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凡申请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名后,于2016年3月6日至15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
第十五条学院于2015年3月28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28日8:30—11:30统一进行笔试,14:00—18:00分组进行面试。对普通高中学生的考核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各10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
第十五条学院于2018年3月17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7日上午8:30—11:30统一进行笔试,3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分组进行面试。对普通高中学生的考核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各10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三条凡申请学院的考生于2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据学院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信息确认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方式一,考生在省招办公布的确认时间段内,利用电脑等电子设备自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信息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流程;方式二,考生于2018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13日至3月27日在我院(咸阳市文林路中段)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三条凡申请学院的考生于2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