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20日-12月10日根据《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严格控制每位导师招收的在职博士生人数。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开始累计,人文社科、临床医学类不得超过该导师招收的在读博士生总数的1/2;理工农、除临床医学外的其它医学类不得超过该导师招收的在读博士生总数的1/3。在职博士生人数已经招满的导师,必须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注明“该导师只招非定向考生”。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导师的指导能力(主持并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学术活跃度、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经费、师生关系等),对导师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填写初审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3.遴选上岗招生导师(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相关学科的招生计划,择优遴选2019年上岗招生博士研究生导师。(2)各招生单位遴选的2019年上岗招生导师(含导师组)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具体招生指标另行通知),导师组各成员的研究方向须基本一致。各招生单位遴选的上岗导师名单及其招生专业领域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一、招生专业设置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博士学位授权点,使用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按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要求填写。

二、初试科目设置初试科目3门: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第一门业务课)、专业课(第二门业务课)。

四、其他事项1.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开展招生工作和指导考生报考的基本依据,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参照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格式,认真做好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确保招生专业目录准确、翔实,以利于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2.为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各招生单位应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积极做好生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3.严格控制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开始累计,每位人文社科、临床医学类导师在读定向在职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每位理工农类导师以及除临床医学外其它医学类导师在读定向在职博士生人数原则上

三、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1.制定实施细则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的需求和特点、研究生培养的规模和绩效等,制定本单位《2019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导师上岗招生的基本条件不得低于《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细则》须在本单位公示两周。2.申请上岗招生申请人根据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条件者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向基层招生单位提出上岗招生申请。3.遴选上岗招生导师(1)各招

2.申请上岗招生申请人根据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条件者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向基层招生单位提出上岗招生申请。

1.制定实施细则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的需求和特点、研究生培养的规模和绩效等,制定本单位《2019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导师上岗招生的基本条件不得低于《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细则》须在本单位公示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