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笔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一般为一门体现本学科特点的专业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八、制(修)订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须制(修)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考试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关学科专业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按统一格式编制。
2、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a87c9fe4e25245608f0a8c4c748731b1.pdf(278.68KB)
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二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各专业加试科目须在专业目录上一并列出,为尽量减少加试科目设置,相近专业应尽量设置相同的加试科目。
三、统考科目具体要求,见附件2。原有招生专业参考《2018版招生专业目录》,新增专业按附件要求设置。
四、自命题科目1.自命题科目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各学院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2.自命题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专业代码的前4位相同)自命题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应保证至少一门相同。3.同一专业自命题选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2门,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可使用简称,一般不超过8个汉字)和规范化。近两年考生选考科目人数很少的冷偏科目应予取消,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科目。4.工程硕士招生
七、参考书目为方便考生复习迎考,凡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均应提供相应参考书目,所列参考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新版本,并具有一定代表性、通用性并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以便考生准确查找。对考生提出的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负责解答。
一、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1.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必须是本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授权点。2.专业目录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执行。对不同学科门类下相同的学科(专业),同一学院只能使用与该学科(专业)名称相对应的一个专业代码。3.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方向原则上与2018年一致;新增一级学科(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按学科方向设置);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金融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按类别招生,教育硕士按领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二、招生计划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各学科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具备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数、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2018年报考和上线录取等情况,提出本单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拟招生人数。各学院实际招生规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9年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82cb275aa8ee1851a6270ca46a076ae3.xls(32.50KB)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仅供参考)yjsc..cn/2013/zsgz/qrz/2017-07-28/2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