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要求。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至录取当年9月1日)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我校认可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或在所报专业上
八、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资产评估、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学制为2年,会计、食品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学制2.5年,动力工程、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学制2.5年。
三、考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注:以上具体报考要求及程序以“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二、报考时间及程序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3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应届生可在9月24-27日预报名);11月10日前按天津市或报考点的要求持有关证件凭报名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交费、照相等完成现场确认。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
三、考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注:以上具体报考要求及程序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三、考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注:以上具体报考要求及程序以“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四、招生说明:1.2019年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共有34个专业招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12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专业课大纲与上一年专业课试题、招生复试录取政策和通知等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发布。3.招生目录中招生人数供参考,待国家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后确定。4.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资产评估、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法律(法学)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食品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学制2.
二、招生类别学费、奖学金1.学术型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0.8万元/年。2.专业型全日制研究生,学费1万元/年。3.专业型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只招收非全日制学生,学费2万元/年。4.学业奖学金按成绩全覆盖评定,前两学年3000-8000元/人,末学年评定论文奖学金1500-2500元/人。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初试科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动态栏“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复试以综合能力面试为主,在5月份在我校进行。
三、考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注:以上具体报考要求及程序以“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