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b.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九)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场确认结束后务必将报名信息表交到“交表处”,否则报名无效;
11月8日-10日(逾期不再补办)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证和网报信息表,还须根据下列身份提供相应材料: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兴庆校区宪梓堂一楼大厅(南门向西约100米)11月8日-10日(逾期不再补办)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证和网报信息表,还须根据下列身份提供相应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学生证(经完整注册)原件。延长学制的考生还须出示学校教务部门证明;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往届生:户籍在陕或工作在陕户籍在陕须提供:学历证、在陕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工作在
三.注意事项:1.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类型:A.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已误报我校报名点的考生,请回母校报名点补报名);B.报考我校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生(按二的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C.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艺术硕士(135100)及同等学力考生;D.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含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上述四类考生本报名点概不受理。2.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为在职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
二.现场确认流程:1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表(报名号)、身份证后进行摄像;2领取采集照片后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1核对报名信息表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等;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信息不能再更改。将经核实无误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研招办(现场交表处),不交表报名无效。一份自己留存(报考外校考生按招生单位规定办理)三.注意事项:1.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类型:A.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已误报我校报名点的考生,
2往届生:户籍在陕或工作在陕户籍在陕须提供:学历证、在陕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工作在陕须提供:学历证、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近三个月工资条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缺一不可)等证明材料(MBA,MPA,MEM考生均按以上要求办理)。
3除上述要求外,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供近四年发表的文章及相关成果;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阶段: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指定的社会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日,逾期不再补报。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考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指定的社会报考点)。请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有关现场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1.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类型:A.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本校报名点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B.报考我校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生(须提供相关证明);C.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硕士(135100)及同等学力考生。D.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上述四类考生本报名点概不受理。
1.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类型:A.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已误报我校报名点的考生,请回母校报名点补报名);B.报考我校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生(按二的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C.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艺术硕士(135100)及同等学力考生;D.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含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上述四类考生本报名点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