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能够胜任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领域各种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六、考试考试分初试与复试:考试分初试与复试:

(三)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1.初试科目为外语(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2.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3.复试方案: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发布(http://www..cn/);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视唱练耳(含听写、视唱两部分)与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需背谱演奏,加试乐器不得与主考乐器雷同);舞蹈编导方向需加试舞蹈编导基础理论与中国民族民间舞技能测试。注:考生办理复试手续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结果。注:考生办理复试手续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结果。注:考生办理复试

(一)考试时间1.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2.复试日期:2018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http://www..cn/)通知为准。

二、招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与考试科目见附件

二、考试地点教学楼C-209

一、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

三、考试科目日期时间科目4月13日14:30-17:30外国语4月14日9:00-12:00业务科一14:30-17:30业务科二注:考试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通行证、准考证供现场检查

(一)考试时间1.初试日期:2019年4月13日-14日;2.复试日期:2019年4月下旬,具体日期以网上(http://www..cn/)通知为准。

七、录取根据当年招生规模,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初试与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办法见复试方案)。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我校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根据当年招生规模,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初试与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办法见复试方案)。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我校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