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硕博连读招收、申请审核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初步拟录取学生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学院报送录取结果之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类别,复试结果汇总表按《常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1)填写,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学院确定各类成绩占比)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纸质稿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名后,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

1.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招生,以报考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总成绩=[(公共管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2]×15%+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70%。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综合考虑考生的终综合考核成绩与导师需求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学校下达计划单独排名。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或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

2、按照各复试小组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由复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导师意见和招生名额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具有以下行为考生将不予录取:

2.复试后如被确定为拟录取,要进行调阅人事档案和政治审查工作,请考生配合。“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出,寄出之前会发布通知确认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请留意网站通知。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2019年5月6日附件:1、成绩复查申请表[14.5KB]

(一)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

2、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并公示,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8.各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和录取类别时,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已在我校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学校批准的高层次人才方可在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b)院士原则上每年多可招收6名博士研究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获得者及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和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导原则上每年多可招收3名博士研究生;其他博导原则上每年多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首次独立指

(二)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已在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章程及目录中公布的博士生导师方可在招生当年招收博士生,引进人才按学校聘用合同执行;2.博士生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2名;校内首次独立指导博士生的新增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为1名;3.复试前和录取过程中,考生因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者,可申请在同一学科内调至未达招生限额的导师(限额遵循上述第2条的规定),如无导师接收则自动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