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2.学习经历参考
除核心科目、选修科目的要求外,考生其他学习经历,即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
(二)投档与录取
2019年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7月底,如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我校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
2. 学习经历参考
除核心科目、选修科目的要求外,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即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
(二) 投档与录取
2016年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8月上旬,如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我校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采取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5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后核定的为准)。
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根据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2012年成为教育部重庆市共建的部市共建大学。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1)预报名: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陆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中选择4个专业(类)作为志愿,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办电话:023- 招生网址:http://zs..cn 招办邮箱:xzbkzb@.cn 招生监察电话:023- 招生监察邮箱:xzhpb@.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 招生计划:30名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专业表 序号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专业限制 1 法学 文理兼收 2 知识产权 理科 3 刑事科学技术 理科 4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劳动关系、审计学) 文理兼收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收 6 金融学 文理兼收 7 经济统计学 理科
(二)投档与录取 2019年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7月底,如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我校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