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一)报考资格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

(三)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七、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报考地点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

八、其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五、入学新生应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会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由校医院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通讯地址联系人:张老师于老师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研招办邮编:100083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E-mail:yzb@.cn学校网址:http://www..cn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301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周老师(博士)贾老师(硕士)010-工程技术学院朱老师0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宋老师010-信息工程学院徐老师010-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夏老师010-能源学院姜老师010-经济管理学院李老师010-外国语学院胡老师010-珠宝学院孟老师010-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李老师010-海洋学院张老师010-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柯老师010-体育部杨老师010-马克思主义学院李老师010-数理学院李老师010-科学研究院王老师010-823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