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及时在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三)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艺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接收程序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进行网上报名。2.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1.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八、其他1、如申请人有出现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录取资格。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不管进行到招生录取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一律取消申请人的录取资格。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七、其他本通知与国家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1.学校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635;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其他

六、其他事项1.学校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635;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