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招生考生依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
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选。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实际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测评。
2016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中职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
2016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普高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
(2)普高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普高考生依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其中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应用英语专业的比例为1:3;其它普高招生专业为1:5。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成
(1)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据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选。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实际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测评。
(1)中职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中职考生依据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
(2)普高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普高考生依据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
(1)中职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中职考生依据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
1.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据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选。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实际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测评。
(2)普高招生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普高招生考生依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
2.普高招生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普高招生考生依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