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放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结束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5.体检学生来校复试期间,到学校A区、B区和虎溪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不到学校的学生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一)申请程序申请人即日起可以登录http://syk..cn/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9月16日24:00(报名提交成功后,学院即会看到学生的报名信息,考生无需联系学院审核,学院会统一公布确认复试名单);并在国家规定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地址:http://yz..cn/tm)对我院接收推免专业提出申请。

二、工作纪律要求在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中,我院将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处理工作。

⑴2019年推免生资格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⑵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⑷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专家推荐函等)。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底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安排和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查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发送到邮箱cqulawyjs@.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2023年推免生报考材料”)

2021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2021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