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自命题科目设置及要求1.各学院要加强对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各学院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和组合。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2.自命题的考试科目要求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码的前4位相同

二、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学术型研究生1.科目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2.试题选用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1)的要求选用各单元初试科目试题。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使用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第二单元(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试题;其它小语种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也可使用招生

1.科目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2、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a87c9fe4e25245608f0a8c4c748731b1.pdf(278.68KB)

3、请各培养将由学院盖章、院领导签字的编制完成的《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于6月30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材料书面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各1份。研究生院2018年6月12日

二、初试科目设置初试科目3门: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第一门业务课)、专业课(第二门业务课)。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在复试的时候进行)。各专业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在专业目录上一并列出,相近专业尽量设置相同的加试科目;

2、加强规范指导,优化自命题科目和内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应精简、优化自命题考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

4、初试科目的设置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的具体要求,应精简、优化自命题考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招生培养设置。初试科目的设置参照附件1(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政治、外语(二外除外)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本着规范、精简,并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原则。为吸引考生报考,不断扩大考生生源,鼓励考生跨学科报考,并有利于调剂复试工作,自命题考试科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设置,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试科目应尽量一致,鼓励将不

5、复试科目的设置对二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查应在复试科目中体现,复试笔试科目一般为一门体现本专业特点的专业课,且不得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减少科目设置,每个专业原则只能选定一门复试笔试科目,不得多选。鼓励相近专业选定同一复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