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预约登记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首页“推免预约登记系统”(http://yjstj..cn/)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开通时间:即日起至9月26日。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5.录取(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校内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进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4)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同步发放。

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标准与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标准与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2.奖助学金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学术学位9000元,专业学位12000元);同时给予5000-10000元的科研创新基金;第二、三学年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予以资助。3.其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复试往返交通费。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

(4)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专家推荐函)。以上材料(原件不交,仅用于现场查验)交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办公室(金融专硕606室、会计专硕608室)。推免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院将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录取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2769448;监察处电话:023-62769741招办邮箱:yjszs@.cn网址:http://grs..cn/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厚

3.其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复试往返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