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招生院校
(1)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
(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项目试点具体方案另文下达)。

(4)免试对象和办法: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

普高类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招生院校(1)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项目试点具体方案另文下达)。

2.招生院校(1)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项目试点具体方案另文下达)。

中职类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2.招生院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纳入全市高校转型发展的市属本科院校和全市所有高职院校以及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一)普高类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对应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

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类。(一)普高类(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类。(一)普高类高职专科招生: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类。(一)普高类(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

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