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奖助及住宿奖助学金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京籍学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该招生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新相关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地址: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214室邮编:100081网站:http://www.ms..cn/电话:(010)68930507
五、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中央民族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央民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培养费用:全日制50000元/人,按学年分二次缴纳。
四、课程设置公共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为:http://yz..cn(公网);http://yz.(教育网)。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待定,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研究生院会及时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在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3.报考点的选择:以教育部通知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
一、培养目标中央民族大学会计硕士专业教育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遵循“国际化、本土化、专业化”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专业素养与人文素养并重的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深谙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规律,并将在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银行保险及公募与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从事会计、财务及审计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